为加强党风廉政建设,使党员逐步增强自我约束、自我监督、自我控制和自我矫正的廉洁自意识,特制定如下制度:
一、加强党风廉政制度的学习,党支部每学期组织一次党纪党风建设制度的学习,增强党员干部自觉抵御腐朽思想侵袭的能力。
二、党员在工作和生活中不准参加迷信和宗教活动,不准参加任何形式的集体上访活动。
三、不准党员借婚丧嫁娶、生日祝寿等之机大操大办,更不得借机敛财。
四、廉洁自律,从严要求。要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率先垂范、以身作则。在各项公务活动中,不相互请吃、不接受礼品、不索要回扣,廉洁自律,带头执行党风廉政责任制,作出表率。
五、加强教育和自查自纠。把廉政作为一项长期工作来抓,将普遍教育和重点防范相结合,严格执行公示制度,提高认识,警钟长鸣。定期进行自查自纠,对工作中出现的不规范行为要及时纠正。党员要把廉政情况作为支部民主生活会的重要内容进行自我检查,以增强廉政意识。
六、要自觉遵守《中国共产党章程》、《宪法》有关规定,树立良好形象,强化廉洁自律意识,从严要求自己,做到自重、自省、自警、自励,勤政廉政,警钟长鸣。
七、要经常学习《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》、《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》以及其它党风廉政建设有关文件,并做到模范执行。
八、建立廉洁自律监督机制。发动党员、群众认真履行监督职责,积极行使党内外民主监督,虚心听取批评意见。
九、经常对党员干部廉洁自律情况进行检查,定期召开专题分析会。党支部将不定期考察党员对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落实情况,考察结果纳入个人评先条件,实行一票否决。